各非毕业班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澳门太阳集团城tyc“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suncitygroup太阳集团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澳门太阳集团城tyc“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如满足学校规定条件可参评励志奖学金。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根据澳门太阳集团城tyc《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我院可评选阳光成长计划成员129名,包括研究生10名,本科生119名(含国家助学金获得者95名、自立生24名)。各班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如情况特殊确需超过10人,请提前联系赵老师:0595 22693391。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且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等其它资助项目。
注: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并结合学院实际,原则上可获得优先资助。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应高度重视,成立由班主任、非评议对象的班委、班级其他成员代表组成的总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的评议小组,根据新修订的《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注:大一学生按照专业分流前的班级进行认定与评议)。
2.“阳光成长计划”要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级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印制、填写、报送、归档工作,留存各类材料的电子版本(或扫描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班级评议小组应控制好公示范围和公示信息,尊重与保护个人隐私,经过充分民主讨论,杜绝“当众比惨”“轮流坐庄”“一言堂”等现象。
五、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5.13-5.19)
学生务必再次确认学工系统中的本人基础信息(附件7),自愿向班级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附件2)、《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提供证明材料(若有);并通过“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2.班级评审小组评定(5.20-5.24)
班级评审小组根据《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组建由班主任、非评议对象的班委、班级其他成员代表组成的总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的评议小组,收齐相关材料,认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3.材料报送及学院公示审批(5.25-6.4)
5月25日前,各班级填写《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班级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在汇总表下方空白处签字并写明评议时间,同申请与证明材料一起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汇总名单须按照评议结果的优先资助程度进行排序。5月27日后,学院进行审核、认定与公示。
4.上级单位审核(6.5后)
6月5日前,学院汇总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上级单位审批。
5.资助落实
预计6月中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4-2025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4.受资助学生须主动参加学校及学院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等活动,自立自强,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回报社会。
5.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参与申报的学生务必及时更新信息。
附件:
1.《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
3.《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
5.贷款系列表格
6.《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7.学生基础信息确认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