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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不包括新生年级。评审根据《澳门太阳集团城tyc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10月16日-18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推荐表汇总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2023-2024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评奖评优】学年绩点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后续等通知)。申报时间截止18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

2.学院推荐(10月19日-23日)。根据名额,我学院本年度可推荐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正选30名(特等1名、一等6名、二等9名、三等14名)、备选2名;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候选人正选3名(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1名)、备选1名。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并于21-23日期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10月24-25日)。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评审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澳门太阳集团城tyc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澳门太阳集团城tyc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具体条件

1.特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

2.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

3.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70%。

4.三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0。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具体条件

1.特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

2.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

3.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70%。

4.三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0。

四、注意事项

1.对于获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①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③违反校规、校纪。

2.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审核过程将申请材料填写情况作为参考指标之一,请参照模板反复检查,对自己负责。例如申请理由不可复制粘贴去年材料或者其他奖学金申请材料;请全部使用简体字填写;院(系)及学校审核意见不得填写等。

3.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务必认真对照奖学金类别、评选条件,确保符合各项条件方可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

4.提交材料时间与方式:申报时间截止10月18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电子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打包发送至1719083913@qq.com;纸质版材料等待后续通知再行上交。

5.提交附件命名方式:总文件夹压缩包命名参考“20汉1-张三-教育部奖学金材料”,内应该包含4类材料

①推荐表(附件1-1),命名参考“20汉1-张三-推荐表”;

②申请表(附件2-1、3-1),命名参考“20汉1-张三-申请表”;

③汇总表(附件2-3、3-3),命名参考“20汉1-张三-汇总表”;

④佐证材料,单独文件夹,命名参考“20汉1-张三-佐证材料”,内放置2023-2024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评奖评优】学年绩点成绩单)、有效证件扫描件(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等)、获奖证书等。




附件:

1-1.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2-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样例及填表说明

2-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

2-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样例及填表说明

3-3.台湾学生奖学金汇总表(本科生)

3-4.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