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部、各部门
2007年度学术讲座已经开始申报,请各系部、各部门,积极宣传并组织教师申报。申报者的条件及要求为:(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二)内容新颖、通俗、学术性强以及具有一定的前沿性。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交至所在系部或部门,于2007年3月15日之前统一报送科研产业处。(学术讲座申报表.doc)
科研产业处
2007年3月7日